租赁合同上没写明的押金能要回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9 13:20) 点击:29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时要约定的内容是比较多的,如果是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交纳押金,那么合同上没有表明的押金能要回吗? 网友咨询: 租赁合同上没写明的押金能要回吗? 律师解答: 合同上没有表明的押金能要回,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应当予以退还,承租人违约或者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害的,出租人可以主张扣除押金,或者另行赔偿。 如果拒不退还押金的,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出租人拒不退押金,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 2、到法院起诉。承租人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诉到法院,准备好当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当时收取押金的收据等作为上诉材料,可以向法院请求返还其押金或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析: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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