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出去了可以卖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9 13:11) 点击:17 |
在很多时候,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弄清楚这个房子是否有纠纷,或者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那么如果这个房子正属于租赁期,是否可以进行购买 ? 网友咨询: 房子租出去了可以卖吗? 律师解答: 答案是肯定的,在房屋出租的法律关系中,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出租人,此外对房屋上设立租赁合同是一个负担行为,而房屋买卖是处分行为,这两者同时进行并不冲突。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以卖房为由要求承租人搬走,承租人仍可在租房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正常使用该房屋。当然如果之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否则出租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已经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均可以上市交易。具体包括: (一)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 (二)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 (三)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四)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格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五)按照高于规定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安居工程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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