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高玉琼
高玉琼律师
黑龙江 佳木斯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高玉琼自2007年起作为专职律师执业至今,代理包括刑事辩护、医疗纠纷、保险合同、建筑工程施工纠纷、房地产开发买卖、借贷等类型案件数百件,为当事人取得了最大的经济利益,赢得了众多客户的好评。

在刑事辩护方面、合同争议的解决、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擅长医疗纠纷,帮助患者、医院解决了多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纠纷。

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服务、争议解决方案等专项法律意见。每年为企业、行业提供公开课讲座和培训,实践性强,深受参训企业好评。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构成医疗事故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0 13:26)    点击:26

医疗事故在现在社会发生得较多,医疗事故就是医疗机构的人员违反规定操作,给患者造成了伤害。发生了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一方是要赔偿的。

网友咨询:

构成医疗事故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构成医疗事故的客观要件是指: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不超过10%。

构成医疗事故需要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高玉琼律师提供“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高玉琼律师,高玉琼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高玉琼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20454255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高玉琼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佳木斯律师 | 佳木斯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高玉琼律师主页,您是第38483位访客